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206-00075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10:53:57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成文过程】《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206-0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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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10:53:57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成文过程】《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一、制定背景
2000年、2014年,市政府先后出台、发布《安庆市犬类管理办法》和《安庆市养犬管理通告》,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供了基本的法制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兴趣爱好日趋广泛,养犬人群不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仅市内养犬数量约5万只。特别是近几年棚户区改造加快,因居住环境发生了变化而出现大量遗弃犬只,数量急剧增多。我市城区每年就收到因养犬扰民、伤害等投诉达1000余起,城市管理问题和社会矛盾加剧,原有的政府规章已经难以满足犬只管理的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由于此前我市常态化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执法部门在对伤人犬只进行扑杀、收容,或者对未经免疫饲养的犬只和烈性犬进行扣留时,养犬人抵制较多,执法部门无法律手段措施,执法行为缺少法律保障,执法难度大。《贯彻<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养犬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23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议。2022年1月27日、28日,安庆市公安局作为《条例》规定的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治安支队组成考察小组赴蚌埠市及芜湖市进行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即开始《实施方案》的起草。2022年2月10日提交了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表。4月8日至15日通过政府平台向安庆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建议15条,并整理汇总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5月31日以市政府办通知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