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74444954/202205-00067 | 信息分类 | 健康科普 |
---|---|---|---|
发布机构 | 宜秀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17:49:59 |
信息来源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智慧人生健康路,科学补碘第一步 |
索 引 号 | 574444954/202205-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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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健康科普 |
发布机构 | 宜秀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17:49:59 |
信息来源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智慧人生健康路,科学补碘第一步 |
2022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9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智慧人生健康路,科学补碘第一步”。
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我国历史上碘缺乏病区的儿童中5%~15%有轻度智力障碍,6.6‰的人患地方性克汀病(呆小症),严重影响当地人口素质。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是食用碘盐。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碘缺乏病曾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国初期局部地区甲状腺肿患病率平均曾达53.7%。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治,1987年全省基本控制了碘缺乏病;2000年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2010年以县为单位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标准,2015年、2020年的“十二五”和“十三五”终期评估中,安徽省所有县区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截止2021年,已连续36年未发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
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印发了《安徽省实施“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工作方案》。多年来,按照规划要求,我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防治工作任务完成。一是坚持科学补碘。2011年,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和防治工作实际,我省将食盐加碘标准由过去的35 毫克/千克下调为25毫克/千克,并于2012年3月15日实施。二是全面强化监测。2021年,全省监测了104个非高碘县(市、区)的30606份居民户食盐,平均含碘量(中位数)为23.80毫克/千克,全省居民碘盐覆盖率为96.87%,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4.16%,碘盐合格率为97.21%;B超法检测20418名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92%,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我省继续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抽样检测20418份儿童和10188份孕妇的尿碘,其中位数分别为249.06微克/升和176.83微克/升,监测显示我省居民碘营养基本处于适宜水平。三是落实综合防治。省政府成立了由卫生健康、经信、教育等19个部门组成的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促进多部门共同参与防治碘缺乏病。
由于碘缺乏病是地球物理化学性疾病,自然环境缺碘无法通过人为干预而改变,决定了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我省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居民户盐碘、饮用水水碘和重点人群碘营养的动态监测,保障人群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