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204-00261 | 信息分类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16:07:16 |
信息来源 | 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 | 控辍保学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教育】2022年第一季度安庆市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204-00261 |
---|---|
信息分类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16:07:16 |
信息来源 | 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 | 控辍保学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教育】2022年第一季度安庆市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
【教育】2022年第一季度安庆市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19 16:07:1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推进举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地各校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确保问题追踪有记录、劝返过程有记录、处理结果有记录。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加大义务教育“权力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经验做法:2022年春季学期,安庆市教体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统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开学工作,并开展了开展了开学检查工作。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要求,各县区对返校学生进行摸排,对照学籍逐一核对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学生第一时间联系确认原因,对疑似辍学的要求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及时标注,对无正当原因未返校学生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在学生返校的前两周内对本校学籍和实际在校生进行核对,建立籍在人不在名册。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确保新学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取得成效: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强化依法治辍,3月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了“控辍保学”宣传工作。
已完成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排查工作,我市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近40万人,没有一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辍学或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现象。
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控辍”工作,各校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入学情况调查统计、汇报、组织参与捐资助学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