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6478661/202201-00081 | 信息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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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观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14:43:39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观政办〔2022〕4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大观区雨雪灾害防御、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16478661/20220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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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14:43:39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观政办〔2022〕4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大观区雨雪灾害防御、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皖河农场,大观经开区管委会,大观新城建设管理局:
现将《大观区雨雪灾害防御、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月29日
大观区雨雪灾害防御、安全生产暨
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1月25日全市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电视电话会议、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1月28日全省雨雪灾害防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1月30日-31日。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皖河农场、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观新城建设管理局以及区相关行业部门。
三、督查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检查。
四、督查内容
(一)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1.是否制定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预警信息是否到村(社区)、到户、到人;
3.救援队伍组建是否到位;
4.应急救援物资和救助物资是否储备充足;
5.隐患排查是否到位;
6.对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开展情况;
7.值班值守情况,包括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落实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是否及时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督查内容
1.《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观安办〔2022〕3号)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 、建筑工地、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涉农安全等)各类风险排查整治情况;
3.安全生产领域检查情况。
(三)疫情防控
内容见附表2、3。
五、督查安排
决定成立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政府领导带队督查。具体安排见附表1。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切记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对接,根据区政府领导近期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区政府领导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春节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联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督查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附表1
督查分组安排表
分组 |
督查领导 |
参加单位 |
督查对象 |
第一组 |
江俊杰 |
区发改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应急局 |
皖河农场 海口镇 |
第二组 |
方 夏 |
区经信局 区住建交通局 |
大观经开区管委会 大观新城建设局 |
第三组 |
徐进军 |
区市场局 区商务局 |
花亭路街道 集贤路街道 |
第四组 |
杨 丽 |
区水利局 区文旅局 |
十里铺乡 龙山路街道 |
第五组 |
方正平 |
大观公安分局 区教体局 |
石化路街道 |
第六组 |
黄 瑾 |
区民政局 区卫健委 |
德宽路街道 玉琳路街道 |
第七组 |
余忠轩 |
区城管局 大观自规分局 |
菱湖街道 |
附表2 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督查表
单位名称:
项目 |
具体要求 |
检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备注 |
预检分诊 |
预检分诊是否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明显、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 |
口是 口否 |
|
|
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发热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
口是 口否 |
|
|
|
是否备有口罩、体温表、手消毒液、流行病学史调查表等物品 |
口是 口否 |
|
|
|
是否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实时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旅居史及流行病学史 |
口是 口否 |
|
|
|
首诊负责制 |
未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0种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症状的患者 |
口是 口否 |
|
|
是否对发热等症状患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
口是 口否 |
|
|
|
对发热患者是否引导至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必要时直接联系转运,形成闭环管理 |
口是 口否 |
|
|
|
院感防控 |
医疗垃圾处理是否做到及时、规范,避免各种废弃物堆积。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患者收治病区及各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分类处置。 |
口是 口否 |
|
|
是否落实空气、地面、物体表面等消毒工作 |
口是 口否 |
|
|
|
是否设立留观室 |
口是 口否 |
|
|
|
医务人员管理 |
是否定期开展《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安徽省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引》(皖卫医秘〔2021〕206号)学习培训。 |
口是 口否 |
|
|
是否定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
口是 口否 |
|
|
|
医务人员(含保洁、保安等后勤外包人员)疫苗接种率是否在95%以上 |
口是 口否 |
|
|
|
医务人员是否开展健康监测 |
口是 口否 |
|
|
|
被查单位(签字): |
检查人员: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表3 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督查表
单位名称:
抽查内容 |
落实情况 |
1、是否制订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
是□ 否□ 合理缺项□ |
2、场所内环境是否整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台面、开关、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存储柜、购物车、篮等)做好清洁消毒,并记录 |
是□ 否□ |
3、是否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从事密切接触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戴口罩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上岗 |
是□ 否□ |
4、入口处是否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和佩戴口罩提示,所有人员是否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进入 |
是□ 否□ |
5、商场(超市)、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娱乐场所是否设置有“安康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6、入口(前台、收银台)是否设置“一米线”(理发店座椅间距不小于1.5米),并有明显标识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
是□ 否□ |
7、场所出入口处和洗手间是否配备洗手消毒液 |
是□ 否□ |
8、垃圾储存容器是否加盖密闭,做到日产日清,妥善处理 |
是□ 否□ |
9、场所是否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
是□ 否□ |
10、经营场所是否通风良好,设施正常运行 |
是□ 否□ |
11、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保证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
是□ 否□ 合理缺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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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签名: 督查日期:
被督查单位人员签名: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及科室 应急局办公室
联系人 吴晨平
咨询电话 0556-55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