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066X/202201-00015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公示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08:31:44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询价公告 |
索 引 号 | 00311066X/202201-00015 |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08:31:44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询价公告 |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绩效评估项目
二、采购单位
安庆市民政局
三、项目费用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以内(不含3.5万元)。
投标报价需包含本次采购全部服务需求,采购人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追加费用。
四、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目的
对安庆市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督、检查、指导项目规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不断提高租赁服务管理的水平,确保服务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评估方法
采取日常检查、每月抽查、按季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站点管理、康复辅具管理、设施维护、辅具状况、运转调度、站点卫生、客户服务、用户反馈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汇总评分,满分为100分。季度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
(三)评估标准
1.站点服务率——6分
除站点停电、迁移、人为恶意破坏等客观因素外,区域内站点服务率大于95%。如出现站点异常,不能正常使用,从发现问题点进行通报开始计时,给予24小时的整改时间(如因客观因素而产生的大面积瘫痪问题,恢复期限则协商解决),如未按期限排除故障,每个站点每超时一天(24小时)扣1分,直至恢复正常使用。
2.辅具用品完好率——20分
辅具用品完好率大于95%。对故障辅具用品,从客户发现问题进行报修开始计时,给予2天(48小时)的修复时间,如超时修复,每超时1天(24小时)每个问题点扣1分,直至修复。
3.站点服务人员维护——8分
站点服务人员应满足该区域服务人次需求,若出现因为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客户投诉等类似问题,应于5个工作日内解决,超期处理的,每处每天扣1分。
4.辅具用品维护——8分
辅具用品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修,完好率大于95%。辅具失灵、螺丝松动、辅具破损等故障辅具不得投放使用。抽查30件,故障超过5件,视故障性质和程度每辆扣1-2分。
辅具用品出现严重锈蚀等有损外观形象等问题,一周(7天)内修复或调换;批量出现类似问题的,修复周期另行商定。如超期修复,每件用品每天扣1分,直至修复使用。修复期如超过一周,应调度同数量辅具用品弥补缺额。
5.运转调度管理——30分
根据本市辅具租赁使用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转管理;要根据每个站点的用品规律,考虑高峰及非高峰时段,做到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合理调度站点辅具用品配额,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辅具用品的归还。
(1)站点投放率应大于95%,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2)各站点服务以服务人次为控制标准,每季度检查11个站点服务状况,未达标,每个站点扣2分;
(3)在保障重点的前提下,一般站点出现全部服务费用使用完毕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沟通,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应的进行服务费用追加。
6.站点卫生管理——8分
站点设施,包括办公用品、辅具用品等设施保持清洁,(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除外),无积泥、无污垢、无严重浮灰,站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抽查发现不达标,每处酌情扣1-2分。
7.客户服务——10分
客服系统需24小时通畅,做到有问必答,不能即时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告知原因及处理时限,承诺的事项必须在期限内完成。如有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督办单,经确认负有责任的,视影响程度,每起扣1-2分。
8.用户反馈——10分
(1)通过电话、走访等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率统计,用户满意率在80%以上为合格,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2)重复投诉率:如同一事项投诉重复三次,一次性扣5分-10分。
9.加分奖励
(1)通过辅具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及其他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率统计,月度用户满意率在95%以上当月可加1分。
(2)受到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正面报道,每次可加1分;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每次可加1分。
(3)平均每个站点的月底服务人次达标,可加1分。
10.代为运营安庆市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试用版)
(四)评估要求
1.评估可采取随机抽样,抽样率不低于25%,其中重复率控制在5%以内,确保样本抽取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2.评估调查过程拍照,调查员应准确、熟练使用普通话,能与被调查对象有效沟通;
3.详细记录每一个样本调查情况,调查原始记录表格报安庆市民政局备案;
4.对调查成功的全部样本,要进行100%的数据复核,数据分析和数据处理需由专业人员负责,调查成果出具最终分析报表和报告,并安排专业人员到安庆市民政局进行现场解读。
五、响应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和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业务范围须包括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评估、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等评估类服务内容;
(三)能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设计评估方案,提供高质量的分析评估报告;
(四)与被评估项目运营单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含但不限于与被评估方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利益相关人)。
(五)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或被民政部门列入失信社会组织名单。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本项目不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中标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该投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当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评审方法见《安庆市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询价评审办法》(附后)。
七、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两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给中标单位,作为预付款;中标单位出具年度评估报告后,采购人支付总合同价的70%;剩余费用,采购人在合同结束后两周内支付。
八、询价须知
1.请响应投标单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12:00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安庆市民政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须贰册,正本和副本各壹册(报价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印章,未盖视为无效),且单独A4纸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单位名称。
具体报名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响应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日历日时间必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地点:安庆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社会社会事务科办公室(安庆市湖心北路76号6楼)。
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庆市民政局
联系人:夏婧平 电话:5017647
2022年1月5日
附件:安庆市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评审办法.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