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00311066X/202112-00076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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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15:33:51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12月16日) |
索 引 号 | 00311066X/202112-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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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15:33:51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12月16日) |
安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12月16日)
发布日期:2021-12-17 15:33:51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当前,国外疫情高发,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病例。12月15日晚我省宿州市通报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安庆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一、对近期有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宿州市埇桥区旅居史或与官方通报的病例活动轨迹可能存在重合的,需主动向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近期国内疫情发生地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县(市、区、旗)来(回)安庆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安庆后还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由社区落实14天健康监测。对其他所有省外来(回)安庆人员落实一次核酸检测。
三、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身体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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