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8139974/202112-00055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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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10:58:55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办法 |
索 引 号 | 688139974/202112-0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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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10:58:55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办法 |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宜有关单位。
二、考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三、考评项目
(一)组织领导。落实组织领导;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必要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二)主动公开。规范编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做好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规范编制、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利用本行政机关或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受理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四)发布协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事先沟通、确认;公开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五)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过程中增加公开方式审查程序;无以保密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形;无泄密行为。
(六)年度报告。规范编制并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七)公开方式。确定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公开形式;各级政府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直单位在办公地点的适当场所设置查阅点。
(八)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及时发布、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和统计数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考评标准、方式和程序
(一)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各考评项目(分项)没有扣分因素即得分。
(二)考评方式。自评、网上测评、民主评议、考核和网民打分相结合。
(三)考评程序。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评工作进行部署;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信息中心进行网上测评;市政务公开办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市纠风办负责政风行风评议中政务公开部分的评议。
按照自评占10%、网上测评和考核各占35%,民主评议占20%的比值确定考评成绩。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评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评得分按设定分值折算。
(二)考评得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1.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标准
2.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标准
附件1:
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标准
考评 项目 |
分 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组织领导 (15分) |
落实组织领导。 |
4 |
成立县(市)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成员职责。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有文件) |
明确工作机构。 |
4 |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文件) |
|
有必要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 |
4 |
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 |
|
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
3 |
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定期召开领导机构会议或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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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分) |
推进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
6 |
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 |
4 |
有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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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 |
6 |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发布的信息归入的类别正确、内容完整;有及时公开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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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
4 |
有制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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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 公开 (10分) |
推进并规范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
4 |
有推进本辖区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举措,指南有申请流程、处理时限、表格下载、收费标准,公布依申请公开目录。 |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
3 |
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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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
3 |
明确受理场所、机构、人员, 有归档制度,卷宗有明确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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