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160/202109-00018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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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10:50:35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宜秀区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3111160/202109-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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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10:50:35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宜秀区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 |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宜秀区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
吴琍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石塘湖备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对接市直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相关规定
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环境经济政策,适用于流域性、区域性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具有经济激励作用。
目前,安庆市地表水生态补偿是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水质显著改善断面生态补偿、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以及第三方水质检测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安庆市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以12个国控考核断面为基础,增设7个跨境河流交界断面,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行属地负责制,超标断面责任县(市、区)支付污染赔付金,水质改善断面责任县(市、区)获得生态补偿金。
二、石塘湖市级备用水源地
建设石塘湖备用水源地,实施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区地表水水质改善,不仅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用水安全,也大幅提升了石塘湖周边自然环境的生态功能价值,增强了周边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可以说既是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环湖群众与全市人民共同受益,不存在水质超标责任方和水质改善受益方的关系,不适用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
三、近年财政对石塘湖下达补助情况
近年来,市、区政府累计投入超5亿元用于石塘湖环湖截污工程、取水口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入湖口生态湿地建设,切实改善石塘湖周边生态环境。
根据《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宜政办秘﹝2017﹞11号)要求,区政府采取关闭搬迁石塘湖周边禁养区畜禽养殖业等,推进环湖面源污染控制。2018年区政府争取市政府支持补助资金2141万元,其中石塘湖备用水源周边渔业养殖整治工程项目500万元、石塘湖备用水源畜禽养殖关闭补偿项目1641万元,区、乡(镇、街道)两级累计投入近1亿元;2020年区政府争取市政府补助资金1100万元。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