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109-00052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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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09:10:58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公告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宜政征〔2021〕43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生效日期 | 2021-09-08 |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庆市 2021 年度第 41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109-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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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09:10:58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公告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宜政征〔2021〕43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生效日期 | 2021-09-08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庆市 2021 年度第 41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
安庆市 2021 年度第 41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老峰镇新桥社区、秦潭村、金星村,长风乡新建村、元桥村境内,征收土地总面积1.3624 公顷,其中农用地 1.3624 公顷(耕地 0.9794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征收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 (居)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 建 、抢栽 、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拟征土地所在村(社区)进行张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告或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 。本公告公示 10 个工作日 。
2021 年 9 月 8 日
附件:安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庆市2021年度第4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pdf 下载 附件:安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安庆市2021年度第4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