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786533561/202012-00057 | 信息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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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09:36:48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服务对象分类 | 三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大观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
索 引 号 | 786533561/202012-0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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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09:36:48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服务对象分类 | 三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大观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大观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12-24 09:36:48 发布机构:大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信息来源:大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1、申请人申请
2、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5、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不齐全的,退回材料,或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内容
6、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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