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011-00087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10:03:11 |
信息来源 | 市应急局 | 关 键 词 | 自然灾害,普查,解读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济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解读:《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011-00087 |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10:03:11 |
信息来源 | 市应急局 |
关 键 词 | 自然灾害,普查,解读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济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解读:《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2020年9月19日,市减灾救灾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是部署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等9项重点工程的具体行动,是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必要手段,是全面提升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查清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基本状况,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0年):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制定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二)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至2022年):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