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0803/202010-00081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08:47:51 |
信息来源 | 市公安局组宣科 | 关 键 词 | 新闻发布会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 ||
内容概述 | 安庆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
索 引 号 | 003110803/202010-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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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08:47:51 |
信息来源 | 市公安局组宣科 |
关 键 词 | 新闻发布会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
内容概述 | 安庆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推进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由市局新闻发言人发布。重大情况的发布,可由局主要负责人发布。特殊情况可由局主要负责人安排其他分管领导或与发布内容有关的局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发布。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半年发布一次。发布地点视具体情况而定。遇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案事件处置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办。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内容
市公安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市公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市民关心的其他需要发布事项。
第五条 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统一归口市政府新闻办管理。未经批准,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第六条 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各二级机构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申报,由市公安局组宣科上报审核。
第七条 新闻发言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第八条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安庆公安信息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印发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