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23794/202008-00085 | 信息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海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14:28:37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秸秆禁烧】关于2020年海口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3123794/202008-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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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海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14:28:37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秸秆禁烧】关于2020年海口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
观海政[2020]10号
关于2020年海口镇农作物秸秆禁烧
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居):
为全面推进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抓好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实现全镇秸秆全面禁烧的工作目标,依据相关规定,现就海口镇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包保任务
1、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动员发动和宣传政策。
2、组织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
3、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五保户、低保户及其他困难户搬运秸秆。
4、组织应急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5、及时报送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明确包保体系
1、海口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驻点镇干、党政办、派出所、环保站、农业站、农机站、巡逻队、各村(居)等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2、各村(居)责任体系(见后表格:2019年海口镇秸秆禁烧包保责任体系)。
三、明确责任追究
依据《安庆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区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大观区海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20年五月九日
抄送:区环保局、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