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23794/202008-00086 | 信息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海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8-08 15:36:54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受赠物资】关于进一步规范受赠资金及物资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3123794/202008-0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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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观区海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8-08 15:36:54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受赠物资】关于进一步规范受赠资金及物资管理的通知 |
各中队、各安置点、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受赠资金及物资管理,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项捐款统一捐赠到指定账户。捐款户名:安庆市大观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账号:348706000018010009970;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重要说明: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1:定向海口镇防汛救灾捐款;2:捐款人(企业)准确名称。(捐款人带上缴款凭证换取捐赠统一票据,此票据将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3:由各村代收的捐款,须提供详细捐款人和捐款金额清单。
联系人:谢 京 联系电话:15056615621
二、捐赠到各单位的各项物资,原则上由各单位统筹使用,接受捐赠的单位要做好物资的登记和使用情况,并将物资清单和使用情况按要求填写报表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报表电子版请联系联系人)
联系人:陈思锐 联系电话:18725566269
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