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土地收储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732993175/202008-00009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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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16:20:06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索 引 号 | 732993175/202008-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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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发布机构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16:20:06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5 16:20:06 发布机构:市土地收储中心 信息来源:市土地收储中心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5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司法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废止和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资函〔2019〕20号)、《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19〕22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政府投资条例>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投资函〔2019〕224号)等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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