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土地收储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732993175/202007-00014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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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15:37:12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市人大十七届 三次会议第15号《关于棚改项目 涉及闲置土地整合利用》的答复 |
索 引 号 | 732993175/202007-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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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15:37:12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市人大十七届 三次会议第15号《关于棚改项目 涉及闲置土地整合利用》的答复 |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市人大十七届 三次会议第15号《关于棚改项目 涉及闲置土地整合利用》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07 15:37:12 发布机构:市土地收储中心 信息来源:市土地收储中心
夏尚明等10名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棚改项目涉及闲置土地整合利用”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已实施棚户区改造拆迁完毕后腾空土地的统一管理和合理利用, 由市土地收储中心牵头起草, 市政府办印发通知的《安庆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移交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目前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了移交管理流程、移交确认书等相应配套附件并发函至各区、管委会,陆续落实移交工作。
目前,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均有部分棚改腾空用地进行了分类移交工作。后续我们根据《市城区拟出让地块净地整理2020年第一次调度会纪要》要求,一是对于棚改腾空用地属于未列入年度供应计划或收储计划的国有土地、列入年度供应或收储计划的国有和集体土地,督促各区(管委会)尽快向市土地收储中心移交;二是属于未列入供应或收储计划的集体土地,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尽快制定土地流转使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同时,全力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针对有潜力有价值的棚改项目用地开展招商推介工作。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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