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006-00064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08:43:02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中高考,禁噪,通告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服务对象分类 | 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通告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宜政秘〔2020〕55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考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2006-0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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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08:43:02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中高考,禁噪,通告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服务对象分类 | 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通告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宜政秘〔2020〕55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考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考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宜政秘〔2020〕55号
2020年中考、高考即将临近,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中、高考期间,我市将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考、高考期间(2020年7月2日—7月17日),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生产作业,其中高考(7月7日—9日)、中考(7月14日—16日),凡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活动;
(二)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四)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二、中考、高考期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生态环境、公安、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为方便市民投诉举报,在中、高考期间相关执法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进行受理、查处。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556-12369;市公安局0556-110;市城管局0556-12319。
四、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