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905-00269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17:06:48 |
信息来源 | 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 | 自然保护区,管理,意见,解读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解读:《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实施意见》 |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905-0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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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17:06:48 |
信息来源 | 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 | 自然保护区,管理,意见,解读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解读:《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实施意见》 |
内容概述 |
一、制订背景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皖政〔2019〕13号)。为贯彻省政府《意见》,按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局组织起草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将成为我市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重要纲领性指导文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川页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推动形成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有力、保护更加严格的新格局。二是主要任务。包括科学规划布局、规范审批程序、强化调整管理、严格限制开发建设、加强执法监管。三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资金保障,推进社区共管。
三、《实施意见》重点解决的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规划,着力解决布局不合理问题。我市有的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建制镇等人口密集区,布局明显不科学、不合理。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要进行科学考察,并广泛征求当地政府与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在确定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界限时,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完善程序,着力解决审批不规范问题。我市有些自然保护区由市政府批准设立,存在审批不规范、设立不科学等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上报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批建议,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管理,着力解决擅自调整问题。任何地方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随意撤销已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确需调整的,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程序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限开发,着力解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中发现一些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为此,《实施意见》强调,自然保护区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区,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的,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经批准同意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建设项目,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