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土地收储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732993175/201908-00067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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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10:36:05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市土地收储中心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87号议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732993175/201908-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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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10:36:05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市土地收储中心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87号议案的答复 |
市土地收储中心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87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2 10:36:05 发布机构:市土地收储中心 信息来源:市土地收储中心
张贤惜等10名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棚改项目涉及闲置土地整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要求,为加强对已实施棚户区改造拆迁完毕后腾空可开发利用土地的统一管理和合理利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棚改工作实际情况,市土储中心起草了《安庆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移交管理办法》,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提交市土委会审议。目前正在按会议要求修改,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批准后实行。
该办法针对棚改拆迁后腾空土地,规定分类移交利用的程序,各相关部门根据腾空土地的规划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分类台账。同时规定了相关管护事宜。
市土储中心前期对2015-2018年棚改项目拆迁后释放的可利用经营性用地情况进行初步统计,后续也会全力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招商推介工作。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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