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8563932/201904-00007 | 信息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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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迎江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08:49:41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公室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其他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迎江经济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各乡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每天要有1人在岗带班,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须在岗带班1天以上。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含休假),值班人员要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带班领导联系方式。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代替值班等现象,确保联络畅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敏感性事件,要按首接负责制第一时间先期处置并按规定报告区委、区政府。
请各单位于4月3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按照要求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区委办公室409室、区政府办公室315室。
联系人:区委办公室郝祝;联系电话:5866428
区政府办公室潘杨;联系电话:5866305
附件:2019年清明节值班表
中共迎江区委办公室
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