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003110168/201903-00028 | 信息分类 | 消费市场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07 16:37:51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 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2018年度拟认定的“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2018年度拟认定的“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03110168/201903-00028 |
---|---|
信息分类 | 消费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07 16:37:51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
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2018年度拟认定的“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的公告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2018年度拟认定的“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的公告 |
关于对2018年度拟认定的“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16:37:5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原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庆市“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庆工质市﹝2018〕52号)文件精神,经推荐申报、现场评审、会议评审,我局初步认定安徽省野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电商企业达到市级“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条件,并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现公示期满,我局未收到相关任何意见,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