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803-00238 | 信息分类 | 目标管理考核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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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3-07 |
信息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 关 键 词 | 绩效考核,先进单位,通报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通报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皖政〔2016〕51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 ||
内容概述 |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调转促”行动计划,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2015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合肥、蚌埠、滁州、马鞍山、宣城、铜陵、阜阳、亳州市政府被评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扬。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常态下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希望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勠力同心、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真抓实干,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