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810-00019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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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10-12 10:12:49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申请材料,整治,方案,通知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宜政办秘〔2018〕123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810-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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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10-12 10:12:49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申请材料,整治,方案,通知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 青少年 |
文 号 | 宜政办秘〔2018〕123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日
安庆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4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精简比例达到50%以上,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对纳入政务服务网的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本地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的要求,全面清理提出保留、取消意见。
(二)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的申请材料名称、对应事项名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信息互联共享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三)抓好衔接落实。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25日至10月15日前)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八个一律”要求,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所列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并与省直部门清理结果进行分析比对,逐项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填写《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附件2)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报市编办。
(二)集中审核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前)
市编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对市直各单位报送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反馈各单位修改完善,并在重点环节与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完善公布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20日)在清理审核基础上,形成我市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示征求意见建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实施取消申请材料清单,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确保“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与市直部门同步推进,于11月2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的重要举措,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是此次“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市直部门应加强对县(市)、区对口部门清理工作的指导;市编办负责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取消清单,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取消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政务中心负责对通过网上共享的申请材料、部门之间内部证明进行审核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工作。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于工作不配合,不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材料的,将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项目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