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3610384/201802-00042 | 信息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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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迎江区残联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拨付 社区残委 社保资金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残疾人 |
体裁分类 | 请示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迎残字[2018]7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生效日期 | 2018-02-28 | 废止日期 | 2018-12-31 |
成文日期 | 2018-02-28 | ||
信息名称 | 关于拨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保资金的请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拨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保资金的请示 |
区政府:
根据2016年1月27日原常务副区长查盛生同志主持召开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其中个人承担的部分(10.5%)在残保金中支付。
目前全区共有残疾人专职委员28名,其中两名为优抚对象,另有两名在原单位购买保险,剩余24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保险由办事处统一缴纳,根据测算,从2017年7月至12月,个人每月需支付养老保险245.16元(3064.46×8%),医疗保险61.29(3064.46×2%)元,失业保险15.32(3064.46×0.5%)元,合计支付321.77元(其中杨安苗2017年9月退休,社保费用只需缴纳7、8两月),共计资金为 321.77元×6月×23人+321.77×2月×1人=45047.8元,恳请区政府批准从残保金中拨付2017年7月份至12月份的社保资金45047.8元。
附件1:迎江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情况一览表
迎江区残联
2018年2月28日
(联系人:汪爱武;联系电话:502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