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91423557/201802-00065 | 信息分类 | 重大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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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迎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迎发改﹝2018﹞18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新洲乡2016年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新洲乡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18-340802-76-01-002470),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安庆市迎江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水毁道路3条、沟渠4条,完善配套建筑物7座,同时对3段堤防进行加固处理。
三、总投资:60.3万元。
四、注意事项: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本文件是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力争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迎江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