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6478768/201709-00029 | 信息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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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观区集贤路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 2017-09-29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
信息名称 | 大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概述 |
安庆市大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运行,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评价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掌握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监督管理等责任;
(三)切实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四)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及时筹集拨付、使用安全高效,保证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五)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第二条 绩效评价对象:各乡镇财政所(分局)。
第三条 绩效评价依据
(一)中央及省、市下发的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文件。
(二)大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反映的相关数据资料。
第四条 绩效评价内容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领导情况等(7分)
1.领导重视(4分)。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2分);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大会等部署工作(2分)。
2.组织协调(3分)。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农经、纪委等部门联系机制(2分);建立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1分)。
(二)工作宣传情况(6分)。
发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手册、明白纸等(2分);
每月向区综改办报送至少1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信息(2分);
全年经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至少1次(2分)。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77分)
1.群众民主议事(6分)。民主议事程序规范(2分);形成会议记录(2分);群众筹资、参与人口均占农业人口70%以上(2分)。
2.项目规划(2分)。村民自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分);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1分)。
3.项目申报审批(3分)。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审批的程序报批项目(3分)。
4.筹资筹劳(5分)。筹资筹劳制度健全,有区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复(1分);严格执行《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标准(1分);村委会议定筹资筹劳方案(1分);群众筹集资金落实到位(2分)。
5.项目管理与实施(12分)。成立项目理事会(1分);制定项目实施办法(1分);项目建设实行自建、技术总承包、招投标方式等(3分);村级项目申报资料齐全,且签署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2分);乡镇组织财政、农经、纪委等部门对相关项目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3分);农民群众满意度。主要评价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2分)。
6.项目考核验收(5分)。按照村级自验、乡镇验收、区级抽验的程序,对竣工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单必须有参与验收人员签字(3分);验收有村民代表或受益区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2分)。
7.项目管护(5分)。制定管护办法,创新管护方式,确定管护主体(3分);签订管护合同或协议,落实管护经费(2分)。
8.项目与资金监管(30分)。
(1)资金监管(12分)。将筹资及时缴入“三资”账户,规范管理(3分);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户管理(3分);项目资金清算有相关的材料发票、工程税务发票、工程决算报告、项目建设用工实行打卡发放的花名册(附“一卡通”卡号)等资料(3分);项目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直接拨付至建设单位或个人,劳务报酬按花名册打卡支付(3分)。
(2)项目监管(7分)。村委会监督理事会日常工作,督促按要求施工(1分);实行财政干部联系项目制度,财干参与所联系项目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1分)。建立月报告制度,乡镇财政部门向区综改办报送本月的项目实施情况(1分);落实淘汰退出机制(1分)。项目实施前、中和完工后同一角度彩色照片清晰(1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村民张榜公布(1分);按要求设置统一标识牌,且摆放位置醒目(1分)。
(3)档案管理(4分)。村民议事记录、项目申报资料、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预决算资料、项目验收资料、资金结算凭证和项目施工前中后期图片等按照规定顺序装订成册,并分村、分项目建档(4分)。
(4)信息监管(3分)。信息监管系统正常运行,能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3分)。
(5)项目效益(4分)。主要评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生态与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投入与产出情况,包括资金投入、项目数量、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本等情况。
(四)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等(10分)
1.项目完成情况(7分)。参与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村实施面达70%、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3分);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群众满意认可(4分)。
2.工作创新(3分)。在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实施监管等方面创新突破,取得明显成效,经区综改办以工作简报形式报道并受到省、市推广(3分)。
第五条 绩效评价方式
(一)乡镇自评。依照本办法,各乡镇及时开展自评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区综改办。
(二)区级部门抽验。区综改办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项目、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全方位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建设情况,结合乡镇自评情况,对乡镇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 绩效评价奖惩
对乡镇的绩效考评结果与区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资金挂钩,实行以奖代补;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乡镇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料详实、内容完整。对出现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财政奖补资金,违反农民负担政策、产生新的乡村债务等问题的乡镇,绩效评价结果定为不合格,并按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