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 003110168/201512-00028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15:39:02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 | 关 键 词 | 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工商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婴幼儿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索 引 号 | 003110168/201512-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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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15:39:02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 |
关 键 词 | 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工商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婴幼儿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5-12-24 15:39:02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安庆市工商质监局
第一条 为了及时汇总、掌握全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第三条 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每年1月20日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省局办公室。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本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争议的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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