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705-00203 | 信息分类 | 政府派出机构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05-12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政务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政府派出机构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
信息名称 | 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内容概述 | 贯彻执行国家政务服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市本级政务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务服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市本级政务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组织、督促各部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项目按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方式运作。
(三)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受理行政审批服务相关投诉。
(四)负责协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的调整、变更,并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五)推进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并联(联合)审批,负责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踏勘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六)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维护,指导监督窗口单位推进网上审批。
(七)规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强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的监管。
(八)协助市监察局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受理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九)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机构的有关业务工作和规范化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辅楼
联系电话:0556-5349772
网 址:www.aqzw.gov.cn
邮 编:246001
邮 箱:aqxzfw@163.com
主 任:方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