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8563932/201507-00034 | 信息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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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迎江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5-07-29 14:15:12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
信息名称 | 迎江区教育局工作职责 | ||
内容概述 |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
(二)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区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三)贯彻基础教育“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方针,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申报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四)管理、指导全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及职能范围内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与评估;指导教育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五)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本级教育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配合区财政局做好中央和省、市补助教育专款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区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区属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负责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完成大中专招生的考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督导、评估。
(九)检查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工、青、少、妇等群团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