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007X/201501-00017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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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15-01-22 14:31:45 |
信息来源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
信息名称 |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
索 引 号 | 00311007X/201501-0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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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15-01-22 14:31:45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
主题分类 |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命周期分类 | |
文 号 |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全局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包括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科技局。
二、上报单位
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三、组织实施
市科技局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组织、指导和协调统计工作,解释统计指标,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各县(区)科技局办公室负责本县(区)的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从事公共管理、服务的组织的统计工作,包括提供统计单位名单、明确统计工作任务、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
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科室分管工作的政务公开。
四、上报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本县区、本科室、本单位上月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二)除有特别指明,报表中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没有数据,则为空,不需要填写。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信息是指政府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以纸质、胶卷、磁带以及其他电子存储介质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二)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信息为文件形式,1份文件记为1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1条信息。如信息为报告的形式,1份报告记为1条信息,例如科技工作报告、年度公报、年鉴和其他专题分析报告等,均记为1条信息。
(三)1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可按公开形式不同分别进行统计。
(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信息以主要承办机构为统计主体。非统计主体发布的信息不记入该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可记入服务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