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311-0008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3-11-08 17:12:08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文件 清理 方案 通知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宜政秘〔2013〕194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清理工作】】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3111216/201311-00084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3-11-08 17:12:08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文件 清理 方案 通知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服务对象分类 | 公民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命周期分类 | 中年 |
文 号 | 宜政秘〔2013〕194号 |
有 效 性 | 有 效 |
信息名称 | 【清理工作】】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创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良好的法制环境,构建统一的制度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安庆崛起,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市政府2013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清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按时完成清理工作,确保清理质量。清理工作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8日
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法制建设,构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的制度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市政府2013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方案,市政府决定开展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理目的
清理工作着眼于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构建统一的制度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安庆崛起,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工业等四大产业政策、招商引资投资导则以及大宜城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六分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制度,在清理中,应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二、清理范围
本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是:2010年1月1 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具体以目录为准)。
三、清理原则
清理遵循合法、有效、一致原则。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不一致的,对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对不符合我市新出台政策、不利于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的,对不适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对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对所规范的事项已过适用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分别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予以修改。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
四、工作步骤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谁主管执行谁负责为原则,先由各主管执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然后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复审,必要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复审。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11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提供清理范围内的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清理范围内的文件目录明确清理单位后,印发各部门。
(二)11月中旬,各部门对目录中属于本部门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附具体理由和相关材料,同时将书面稿和电子稿按规定格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涉及非主管执行的其他部门职责的,有关部门也要按清理要求提出意见。
(三)12月中旬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有关部门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组织复审,并在市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12月底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决定后,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是为完善制度建设、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清理工作,确保清理质量。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认真组织。本次清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
(二)加强协调。清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组织,各相关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对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执行部门职责的,由主管执行部门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联合提出清理意见,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清理过程中有关问题可登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www.aqfzb.gov.cn查询。
本方案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