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编制的《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等情况下,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aqxxgk.anqing.gov.cn)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通过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aqxlws.cn)、院内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予以公开,保障公民、法人的知情权,方便公众查询。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我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院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地址:安庆市华圣路22号。
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56-5201172
传真号码:0556-5201172
邮政编码:246003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务公开办公室”。通信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华圣路22号;邮政编码:246003。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答复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附件:
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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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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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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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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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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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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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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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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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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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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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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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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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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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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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编制的《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等情况下,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aqxxgk.anqing.gov.cn)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通过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aqxlws.cn)、院内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予以公开,保障公民、法人的知情权,方便公众查询。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我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院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地址:安庆市华圣路22号。
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56-5201172
传真号码:0556-5201172
邮政编码:246003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务公开办公室”。通信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华圣路22号;邮政编码:246003。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答复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附件:
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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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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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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