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安庆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安庆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网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庆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庆市顺安路东部新城写字楼主楼B区3010,邮编:246001,电话:0556-5514045,电子邮箱:ahaqjty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聚焦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群众关心期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加强行政决策和执行公开。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交通运输工作有关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行政执法专栏,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决定等信息,2019年共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记录57期,做到执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分工、部门文件、决策公开、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应急管理、行政权力、招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2019年共发布信息1247条。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2019年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18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2件,办结率100%。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实际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
4.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栏目建设,及时在相关子栏目多形式发布解读信息24条,包括有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媒体解读和图解解读。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专题访谈等展现形式,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及时办理并妥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和联络协调。结合周工作例会、月重点工作调度会,局分管领导不定期调度指导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分解制定下达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表,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跟踪检查和指导,针对信息公开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我局还着力完善对市政府网站“市民心声”专栏、“1584”政风行风热线、“12328”交通服务监督热线等市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回复,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安排专人对我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与维护,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2019年政务微博“安庆交通”共发布信息303条,微信公众号“安庆市交通运输局”共发布信息66条。
(五)监督保障
2019年制定《安庆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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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3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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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29 |
3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1 |
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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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39 |
46 |
行政强制 |
3 |
9 |
1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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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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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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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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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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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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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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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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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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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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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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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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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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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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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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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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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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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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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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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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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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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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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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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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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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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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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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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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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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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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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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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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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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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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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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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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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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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与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还不高,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等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完善局门户网站的栏目和内容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严格督查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