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观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aqdgq.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观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观区皇冠路大观区人民政府1号楼4楼,电话:0556-5502675,邮编:246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人社局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密切需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基础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人社扶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编制发布机构职能目录,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加强舆情回应处置,及时完成留言办理答复。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社保降费减负信息,及时公开援企稳岗、技能培训、就业招聘相关内容,制定潜山市人社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文件。
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细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6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明确了职责分工,按照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和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能分工制定信息公开任务分工,保证局信息公开及时畅通。
2.严格保密制度和信息审核制度,对拟公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核,对涉密和审核不过的信息坚决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依照自身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将职能调整后的信息专栏移交给职能划入单位。
根据上级对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要求,结合全局各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公开目录进行编制,参与区政务公开办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及数据迁移办公会,集中整理栏目、信息数据,沟通协助区政府办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贯彻《条例》精神。召开《条例》集中学习会议,主要领导解读《条例》内容,加深全局职工对《条例》精神的理解认识。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与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围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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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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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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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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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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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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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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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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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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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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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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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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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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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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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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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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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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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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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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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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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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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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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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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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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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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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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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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多样化、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我局网站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压实有机关各股室和各二级机构工作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2、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关处室单位配合不够,未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导致信息公开效果上打了折扣;提高工作积极性,多学习,多主动,单位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要及时跟进解读,包括文字解读和图解;多学习上级平台做法,而不是直接套取上级平台成果,在学习中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大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