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迎江区华中路469号,电话:0556-5866333,邮编:246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和省、市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全年,迎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信息 11643条。一是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11月份,按照省市要求,率先编制区级26个试点领域目录,并在市政务公开的带领下,在12月全面实现公开。二是做好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区直单位公开任务清单,把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压实到部门。因地制宜制定乡镇重点领域目录,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积极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结合、部门乡街配合等方式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信息,依法公开污染源、污染预警等信息,重点公开给排水、污水、空气、土壤等污染信息,及时公开上级环保督查问题和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更精准、更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归集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展示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征地、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如资金分配、享受政策红利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的公开。量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公开任务,对重点领域如: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减税降费、办理破产等具体指标进行考核细化,助力全市“放管服”改革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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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区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答复率100%。对已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共4件;无法提供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围绕政务公开全年工作要点,我区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着力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定期考评机制。在日常督促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执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工作机制,分季度分部门制定考评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目前已开展两次全区政务公开测评工作,每次测评结果均纳入年终考核,已整改落实重点领域问题103条,二是规范指导机制。制发依申请公开文书、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等栏目规范模板,转发省政务信息标准,及时答复各单位技术性、业务性问题,力求做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同时,为有效提高全区政务公开经办人业务水平,召开全区培训班,强化业务培训。三是严格审核机制。完善区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要求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敏感性等进行审核。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增加法律顾问审核制,确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加强迎江区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区、乡两级同步升级到位。围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工作等重点,一是扎实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将“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季度考评内容,并将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到“监督保障”栏目中。二是全面推行目录梳理及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工作。认真比照国家部委出台的26领域,下发相关部门及乡镇,共同商讨力求出台最科学、高契合的目录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平台升级和两化专题建设工作。三是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我区在区政府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展示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阳光化;推进学校招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就业等公共服务与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便捷化;推进产品质量监管、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实现公共监管高效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迎政办秘〔2020〕39号),加强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各乡街、各部门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督查督办相结合,建立“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发布监测,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监测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反馈给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完善情况纳入监测重要内容,将日常督查监测考核结果纳入效能考评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直单位、乡街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二是建立第三方测评机制。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与安徽互联智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协议,2020年12月对区本级和区直重点部门以及乡、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出具测评报告,并组织开展整改培训会。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2020年10月9日,区长章洪海主持召开第17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迎江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并同意区级政务信息公开专区的建设及打造乡街公开专区示范点、村居公开试点。会议强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加强培训学习,2020年6月19日,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各乡街、区直各部门经办人员等40余人参加培训会。
(2020年 6月19日,迎江区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1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 |
-3 |
1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6 |
-51 |
3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0 |
-9 |
43 |
|
行政强制 |
26 |
26 |
7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5 |
5446万元 |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区本级对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做到及时落实,但落实到乡街和部门,则存在进度不一、一知半解等突出问题,对政策把握不准的信息发布全靠催、对目录规范不清的信息发布全靠猜,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不能及时公开,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公开,有的栏目内容即便公开了,但公开的信息数量过少,群众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比如,政策解读方法单一,群众获取信息不快捷,习惯于按照六要素解读文件,用文件解读文件、就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不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图表、视频、动画解读少,解读效果差;还存在回应关切不及时的问题,被动回应的多,主动回应的少。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话题关注的少、敏感度低,应付式回应时有发生,群众获取信息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权责不清晰。部门交叉发布、多头发布,有“吃大锅饭”现象,部门信息发布的积极性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督促政务信息发布较慢的单位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发布工作,规范开展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对各单位信息严格把关,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要求,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突出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高的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教育信息等内容继续坚持不懈及时公开。同时,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和尽快完成网站升级工作。
2.审核把关意识不强。虽然出台了多项制度,但有关乡街、部门思想意识不到位,把关不够严格,错别字、名词错误等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存在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在新的一年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确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3.人员专业技能不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钻研,对单位的全面工作信息不够了解,还存在工作衔接不畅、业务生疏等情况,因此就导致在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着不知道公开什么内容、不知道公开具体要求等问题。对此,我们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季度考核整改,组织整改培训会议,直接对各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一对多”培训;继续实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面对面”实操;实施部门乡镇互评制度,让各单位之间互相“找茬”促进工作。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乡街道采取“1+1”、“AB岗”工作制度。“1+1”即分管主任+经办人员,“AB岗”即实行定岗或互为备岗制度,有效防止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的断岗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