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编制而成。
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大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aqdg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观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301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468条,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790条,出台规范性文件6份。
一是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信息公开。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六稳、六保”工作。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及各部门落实工作取得的成效,全面展示我区工作开展的实时动态。截至目前,区本级“六稳、六保”专栏共发布相关信息32条。保障及时公开。加强“六稳、六保”相关信息发布保障,要求发改、人社、财政、商务等部门集中上线发布信息;及时组织各单位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整理,梳理出涉及“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编辑、持续发布。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融合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不断扩大服务公开范围。主动发布政务服务场所、关联政务服务事项;添置自助设备、实行“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事项等,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经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区直主要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开展针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会,现场普及政策知识,为一线人员答疑解惑。
三是围绕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信息。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在信息公开网同步开设专栏、专题,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大观区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情况,累计发布相关信息700余条。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指导区卫健委、应急局等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动态更新与公开,当前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等应急预案均已上网发布。
四是围绕“三大攻坚战”深化信息公开。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累计发布脱贫攻坚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举措及执行落实情况信息28条。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力度,通过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水资源、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河(湖)长制落实等领域相关信息60多条。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明确责任分工,部署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控制等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2条。
五是围绕民生改善深化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聚焦社会群众关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在安庆市政府采购网累计发布全区政府采购信息160余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信息20余条。
六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指导区直和乡镇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示所有区直部门及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情况。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决策预公开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通过听证会、意见征集、会议开放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区长现场倾听群众诉求,大观区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听取医疗专家意见,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涉企意见征集方面,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涉企意见征集3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面,按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要求审计部门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七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用好区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平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让政策文件融入千家万户,切实保障政策的落实落地。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8项内容,对解读信息格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围绕文字、照片、图表、视频等元素下功夫,加强内容梳理、要点挖掘和图解策划,进一步提升图片解读质量,增强阅读体验。截至目前,共制作发布政策文字解读23条、图片解读、媒体解读16条,实现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
八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要求区直政府办、人社、统计、生态环境分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要求区统计局召开不少于4场新闻发布会。2020年,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完成4场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建立“登记—初审—分办—答复稿审核—法律顾问把关—领导审签—答复—归档”的闭环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统一的网上受理平台,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年终开展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
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较2019年略有降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的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完善区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公文严格审查把关,不断提升区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开展清理,优化平台功能,对规范性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进行规范标注,同时上传word版本附件,最大限度方便公众搜索、下载、查阅。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汇编。要求区司法局对现行有效及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完成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及文件汇编梳理发布工作。
三是继续办好政府公报。进一步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条例时限要求,确保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报公开。建立健全区直部门文件报送和审查机制,将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区政府公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管理,实现公报电子化,并上网公开。优化“政府公报”专题功能,实现政府公报电子版查询下载的同时,提供目录导航、内容检索、文件检索等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上线电子政府公报4期,包含各类文件34份,极大便捷了社会公众查阅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做好基层两化目录编制工作。积极关注国内、省内等先进城市“两化”工作最新进展和成效,学习研究优秀经验做法,为我区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参考借鉴。加强对全区“两化”工作的指导,明确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助力工作开展。召开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暨培训会,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详细培训,全面指导和布置工作;结合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召集部分重点领域单位开展研讨交流,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固定线上工作阵地,利用政务公开QQ群实现“零距离”交流;常态化开展跟踪调度,对进度偏慢、质量较低的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坚持需求导向,目录内容全面贴近实际,根据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删除不符合区情实际的公开事项,将整理后的目录上传至报送系统,并发布信息。将26个重点领域的内容分解到16个区直部门,要求承担指导责任的区直部门对乡镇涉及本领域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标准目录编制完成后,由区政务公开办和对应区直部门共同审核研究,重点审核公开事项有无缺漏,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是否合理、完整;目录报送上线后,区政务公开办第一时间组织检查区直、乡镇目录信息发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办好12345市长热线。全面加强热线平台管理和办理工作考核评价,努力提高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今年以来,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125件,同比增长6.83%;办结率100%,满意率87.71%,群众关心关注的一大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得到了解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主管,区公开办主抓此项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分别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认真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适时组织召开有关推进会议、业务培训会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20年,我区共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业务培训会议3次,累计培训160人次。四是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考核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区直单位和乡镇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分值不少于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3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1 |
0 |
21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0 |
0 |
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7 |
0 |
752 |
|
行政强制 |
29 |
0 |
9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1次 |
754万元 |
||
|
|
|
|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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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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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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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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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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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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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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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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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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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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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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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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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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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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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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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专业力量较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目前乡镇乃至县直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频繁,工作开展上缺乏连续性。二是基层公开工作缺乏联动。除财政预决算领域在上级积极推动下,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在其他领域市直和区县尚未完全实现整体联动,导致基层政务公开与上级结合不紧密。三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公开缺乏实质内容、集中突击发布、延迟发布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信息审核不严格。少数单位、乡镇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错敏字、暗链、文号遗漏、版面混乱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工作时间表,不断巩固、提升,继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开启下一阶段任务。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同步做好专栏、专题展示形式。利用皖事通、政务新媒体、移动APP、两微客户端等线上渠道,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开展信息公开服务,实现信息精准推送,提供互动交流、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利企便民。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针对测评时发现的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区政务公开办将加强监督,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督促指导各单位及时、准确公开公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三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培训指导。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核心,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基层“两化”、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隐私保护等业务能力;区政务公开办还将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的方式,加强与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解答工作中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