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十狮路与集贤北路交叉出西侧道路路西,电话:0556-5513073,邮编:246001)。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大观区决策公开栏目共6个,包括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会议开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制定下发《大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修改完善我区“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督促各单位及时规范地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工作。每月按照政务公开重点指标做好日常监测和通报工作,并报区主要领导参阅。同时,对照市月度考核情况及第三方机构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跟踪督导直至整改到位。
二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大观区执行和结果公开栏目共6个,涉及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审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紧紧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公开各项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大观区管理和服务公开栏目共9个,主要公开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行政权力及运行结果、目标管理考核、财政信息、应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及时公开权力事项的承接和取消信息,督促各部门将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网上公开,目前全区26家单位共8049项行政权力。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重点强化政策解读。认真做好“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高质量发展类信息公开。全面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13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创新解读方式,以图片、媒体、视频、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群众所关注的热点内容进行跟进解读,目前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
二是围绕热点强化舆情回应。创新解读方式,以图片、媒体、视频、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对群众所关注的热点内容进行跟进解读,目前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政策解读52条。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1次。
三是围绕难点强化政策落实。按照全省目录标准规范指引,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及时清理一批动态类信息,不断提高公开“含金量”。在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信息、预决算、重大项目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专题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基层标准化试点、创优营商环境以及试点成果等创新领域信息公开。如创优营商环境领域,紧密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实施,同步做好信息发布,展示工作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受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函、来访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全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答复。
(四)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区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培训学习,并开展了新《条例》的宣传解读活动。根据新《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对区直部门和镇街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和指导,不定期抽调有关人员前来挂职学习。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指导各单位针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2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1 |
0 |
20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0 |
0 |
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7 |
0 |
597 |
|
行政强制 |
29 |
0 |
9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7 |
38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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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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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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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区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发布数量、保证公开质量、规范审核流程以及扩大公开范围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还有差距。主要是:基层政务公开专业人员不足,高质量信息公开还有差距;乡镇公开目录较细,全面公开信息还有不足;部分单位未统筹调度,对工作成效的信息归集还有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高位推动。加大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把领导重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全年信息公开组织、推动、部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或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各环节重点工作。强化重点工作落实和信息公开同步,推动公开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是进一步强化能力提升。继续做好新《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准确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大政务公开人员学习培训,培养一批乡镇区直的业务骨干,打造一支懂理论、熟业务、肯创新的专业化队伍。积极与先进地区开展交流学习,吸收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落实。规范重点栏目工作标准,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建立信息公开网查问题通报机制,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完善督查考核体系,明确目标指引,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评判机制。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加强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安排各单位办公室人员具体承担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发挥政务公开专项经费绩效指引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激励乡镇、村和区直部门抓好示范点建设。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以抓部门职能工作落实公开提升乡镇信息归集能力。抓好基层信息报送,总结好的做法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复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统筹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部门职能,推动形成我区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时效、公开内容审查、工作量化考核,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区直有关部门承担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展示等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的信息,加大审核工作力度,对数量不够和质量不高的,及时联系部门予以修改完善,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面完成信息公开目录升级工作。《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下发后,区政府公开办及时对区本级、区直、乡镇三套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升级完善,目前已全面完成。
(二)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政策,通过文字、图片、动漫等多种解读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并同步关联相关文件。区政府办全年发布政府主要负责人解读26条。二是认真做好12345热线、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等互动回应办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