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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教育局文件
宜教发[2008]10号
关于安庆市区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中学、市区民办初中,石化三所小学:
根据新《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安庆市区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初中,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改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均衡发展、淡化择校的原则。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公办学校不择校,民办学校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需求。各招生学校不得跨责任区招收小学毕业生,凡要求择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就读民办学校。经市教育局正式批准录取并在同一所初中就读三年的学生,初中升学时方可享受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依法保证市区每位小学毕业生享有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权益。任何初中不得提前到小学进行摸底、登记、报名、组织提前招生,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向学生及家长做任何招生承诺。按省教育厅教秘基[2007]57号文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成的考试、考核、测试等活动来选拔招收学生,也不得将各类竞赛成绩或各种等级考试等社会公共考试成绩作为招收学生的依据,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外语特色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统筹领导下,除可以进行简单的外语能力口试外,不得进行其它方面的考试或变相测试来选拔新生。
(三)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体制”精神,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制定指导意见,各区(中心)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小学毕业生的登记、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负责常住在本行政区内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常住地和小学责任区的认定和划片对接的实施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
(四)坚持“两个统一”原则。即小学毕业生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一起;小学毕业生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一律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常住地为依据安排学校就读。如果只有户口确无住房,不能提供常住地证明,则在分配入学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有招生余裕的初中就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供真实的户籍及居住等有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所提供材料不实或错误所造成的分配失误,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三、招生办法和程序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免试、就近、划片、对接”的方法进行录取。民办初中为社会提供不同的选择。
(一)公办初中招生全部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对接”的办法。按照就近的原则,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和生源的分布等情况,一般以大的路街为界,划分每所公办初中的责任区范围,使每个小学毕业生都有一所公办初中就读。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对接初中的划片方案建议,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民办初中为社会提供不同的选择,实行免试报名入学。学生如有择校需求,可持报名卡,选报一所民办初中,重复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民办初中的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由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宣传应合法、合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提取的方法等额录取。市区各民办初中统一时间报名、电脑提取、录取和审批。
(三)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外语特色学校招生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先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采取电脑提取的方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然后,通过简单的外语能力 (限制在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材范围内)口试确定录取名单。
(四)招生时,首先,划定每所公办初中责任区范围,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有一所公办初中对应就读。其次,有择校需求的学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如被录取则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划片对接。录取工作结束以后,各初中应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分发给各小学,各小学及时发给本校毕业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初中报到。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外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义务教育,确有困难需继续在市区初中借读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视学额情况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初中借读。
(二)农民工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农民工子女就读仍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2005]2号)文件执行。对原在市区小学毕业,需要继续在市区读初中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女子,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务工证明、暂住证、农业户口等有关证件,原则上安排到定点初中借读。对新到市区要求就读的民工女子,持相同材料并小学学籍证明,直接到定点学校申请就读。对到定点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按照本城学生相同标准收取费用,不再收取借读费,并享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减免政策。
(三)今年,石化一中西区初中部除承担市区部分义务教育责任外,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石化职工的小学毕业生仍暂由其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其中,居住在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未提出申请,将直接就近对接到相应初中。
(四)各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划片对接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各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小学毕业统一考试,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不得以学科类实验班或特长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招收科技、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特长生的学校由学校申报,其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向社会公布,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2%左右,学校应制定特长生培养计划,加强对特长的教育教学辅导,积极主动地组织特长生参加市级以上对口比赛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校新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实验班和提高班等。
五、政策性照顾
小学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与市区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一)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市区,其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市区并实际居住;
(二)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市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从事野外作业人员、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市区并实际居住;
(三)父母离异或一方亡故,其子女户籍随父母另一方在市区并实际居住;
(四)烈士子女或孤儿;
(五)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其子女户籍随父母户口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落户,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所在居委会和父母单位出具证明);
(六)父母来我市投资兴业,其投资规模达以下规模: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或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三产类项目。
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的小学毕业生须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件。投资兴业的还应由市招商局出具相关证明,其中属高新技术产业的还须提供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企业认定证书”。享受上述政策照顾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学校或录取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学校要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子女的入学工作。
六、加强领导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各区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升学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从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健康、均衡、持续发展的高度,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顾全大局,服从协调,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好招生工作。
(二)严格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社会高度关注,各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和“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杜绝招生腐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各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积极承担招生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公办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严肃处理;民办学校将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或不予年审,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学额和班额,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已被其它中学录取的学生,对无招生计划,无正常录取手续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各完中在完成初中招生任务的前提下,方可招收高中择校生。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违规收费。
(四)继续落实初中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育局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校主要负责同志签订《2008年安庆市区初高中招生工作责任书》,各区也要与所属小学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将今年初中招生工作的主要原则和基本精神宣传到每一个学生及家长。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宣传单、学校宣传栏、家长会和安庆教育信息网(www.aqedu.cn)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布市及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联系部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圆满完成今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
安庆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相关部门和咨询电话
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
迎江区教育局基教科: 5021962
大观区教育局基教科: 5546107
宜秀区教育局普教科: 5351246
开发区教育中心招生办: 5338042
市教育局基教科: 5549070,5511592
附:1、2008年安庆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2、2008年安庆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对接方案
3、2008年安庆市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安庆市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朱读稳书记、肖超英市长、康正和副书记、孙嘉达副主任、方祖中副市长、张桂生副主席,各新闻单位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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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安庆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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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学校 |
招生计划(班级数)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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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 |
12 |
面向迎江、大观区招生 |
新生安排在安庆二中南校区就读
计划含体育特长生10名,科技特长生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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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 |
6 |
面向迎江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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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 |
12 |
面向迎江、大观区招生 |
计划含信息技术特长生15名、
体育特长生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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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 |
6 |
面向大观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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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 |
8 |
面向大观区招生 |
计划含体育特长生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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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 |
6 |
面向宜秀、开发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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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 |
6 |
面向迎江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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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中 |
12 |
面向迎江、宜秀、开发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计划含信息技术特长生10名
原十中责任区小学毕业生安排在原合工大安庆教学点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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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中 |
6 |
面向大观、开发区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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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中 |
6 |
面向大观、宜秀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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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一中 |
10 |
面向石化、大观区招生 |
新生安排在石化一中西区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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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实验学校 |
6 |
面向开发区招生 |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定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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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外国语学校 |
18 |
西区10个班面向市区招生
东区8个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
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招生
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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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
九一六学校 |
8 |
面向市区招生 |
按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招生
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计划含体育特长生5人,信息技术特长生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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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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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招生计划在招生时视生源实际情况可予适当调节增减。 |
附件二:
2008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对接方案
安庆二中
区域1、西边:北正街以东;北边:德宽路、菱湖南路以南;东边:宜城路以西;南边:孝肃路以北。
区域2、西边:集贤南路以东;北边:纺织西路东至纺织厂西大门再向北至二环路、二环路向东到双岗路再沿双岗路向北到石化一中以东(除石化宿舍);北边:大湖以南;东边:湖心中路以西;南边:菱湖南路以北。
安庆三中
区域1、西边:吕八街、四牌楼街、大南门街以东;北边:孝肃路以南;东边:宜城路以西;南边:沿江路以北。
区域2、西边:宜城路以东;北边:菱湖南路以南;东边:湖心南路以西;南边:沿江路以北。
安庆四中
西边:新义街、玉虹街(老城墙段)、四方城街以东;北边:关岳庙街东南、孝肃路以南;东边:吕八街、四牌楼街、大南门街以西;南边:沿江中路以北。
安庆五中
东边:新义街、玉虹街(老城墙段)、四方城街以西,关岳庙街西北,北正街以西;德一小责任区全部,长江小学责任区全部,石化五村生活区,大观区部分乡镇小学毕业生。
安庆七中
集贤路小学责任区(除对接石化一中以外的),高花亭小学责任区(除对接石化一中、十六中以外的),德二小责任区(集贤南路以西),石化三村生活区。
安庆十一中
西边:湖心南路以东;北边:菱湖南路以南;东边:棋盘山路(向南到江边)以西;南边:沿江东路以北。
安庆十四中
棋盘山路以东;迎江区、宜秀区、开发区部分乡镇小学毕业生。
安庆十六中
石化一路以北、花亭北村以北、石化大湖生活区以北,菱湖北路以北,中兴大道以西;大观区部分乡镇小学毕业生。
安庆石化一中
1、部分石化生活区:石化大湖生活区,一村生活区,四号路生活区;
2、集贤南路西一巷以北、集贤路以西、石化一路以南、经一路以东;
3、花亭北村生活区;
4、石化职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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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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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安庆市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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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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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升初工作调研及前期准备 |
4-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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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学毕业生登记、录入、审核、汇总,分析生源状况 |
5月8日—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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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定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
6月1日—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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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学毕业生毕业考试 |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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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泛征求初中招生意见和建议 |
6月1日-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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