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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城镇居民收入、消费及生活实际情况,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的客观需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民生、掌握民情,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城镇住户调查网点偏少,调查样本不足,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加以改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
二、加快完善城镇住户调查网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调查方案要求,加快调查网络建设进度,适度增加调查网点,科学扩充调查样本,优化样本分布,逐步把我市的城市住户调查延伸为覆盖全市的城镇住户调查。根据国家最新调查方案测算要求和完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的需要,我市调查网点应覆盖市区和各县城关镇,调查样本量为1000户,其中市辖四区300户、各县(市)为60-100户。调查网点建设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于2009年将市区由目前的100户扩充到300户,试行分区汇总报送调查数据,到2010年正式实行分区汇总报送调查数据;第二步从2010年开始逐步完成分县(市)、区调查网络建设,使调查样本量中期达到750户,最终达到1000户。
三、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源头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住户调查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调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各县(市)、区要保障调查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指定专门部门开展辖区内住户调查工作,选配街道、社居委负责住户调查的工作人员,布置入户调查、样本轮换以及其它调查工作任务。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全市汇总和分县(市)、区汇总工作,做好常规性调查的组织指导、业务培训和质量检查工作,要完善调查质量控制办法,强化调查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发布等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四、认真做好分析监测和考核评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认真做好城镇居民收支状况及结构变化情况分析,加强对城镇居民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调查监测,建立健全跟踪调查监测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家庭生活用能情况、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等监测工作,着力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监测,及时反映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社情民意。各地要把城镇居民收入情况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完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五、切实加强对城镇住户调查的组织领导
城镇住户调查工作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面临困难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方面支持和配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计法》等规定,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依法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街道、社居委要把开户、访户作为重要职责,配合做好城镇居民宣传、组织工作。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管理,强化业务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调查能力,确保全市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稳步推进。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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