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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HA001010503200905003 内容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文号:宜政办发〔2009〕 18号 发文日期:2009-05-18

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925号)精神,扎实完成年度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科学发展

  2009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繁重任务,加强纠风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新形势和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纠风工作,务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抓基层、打基础迈出新步伐,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营造良好环境,为开创我市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

  全市纠风工作要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狠抓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使之不再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抓好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有序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及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政(事)务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作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科学设置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健全完善考核民主评议结果公开及运用制度。要继续抓好纠风信访投诉受理及处置工作,加大查办不正之风案(事)件力度,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强化长效机制

  今年纠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扎实有效地推进纠风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和考核纠风工作。同时要加强纠风工作的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纠风工作责任部门对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制定行之有效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纠风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抓住重点环节,加大协调、督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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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安庆市2009年纠风工作职责分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安庆市2009年纠风工作职责分工

 

序 号

  

牵头责任

单 位

协同责任单位

 

1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农委

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建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交通局、审计局、监察局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协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2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

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监察局、农委、财政局、编办

3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卫生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劳动保障局、质监局、物价局、监察局、纠风办

4

落实燃油税费改革和“绿色通道”政策,治理公(水)路“三乱”工作

交通局

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林业局、农委、水利局、物价局、监察局、安庆海事局、地方海事局

5

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工业经委

民政局、编办、审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物价局、纠风办

6

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工作

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建委

民政局、审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物价局、纠风办

7

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劳动保障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扶贫办、民政局

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地税局、监察局、银监分局、人行

8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教育局

财政局、物价局、文广局、农委、审计局、监察局

9

继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监察局、纠风办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工作

工商局

物价局、卫生局、交通局、建委、房地产局、商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1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政风评议办

各相关部门

12

政风行风热线

纠风办

各相关部门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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